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之合同管理 | ||
发布时间:2020-12-29 11:36:09 | 浏览次数: | ||
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业务中不可缺少的内容,很多合同会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,加强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管理,能够使企业更好地规避风险,或在日后的维权中占据有利地位。不同类型的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尽不相同,注意事项也有所不同。下面分别从技术合同、采购合同、生产合同、知识产权服务合同这4大类合同,探讨如何规范管理合同中的知识产权。
一、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可分为委托开发合同、合作开发合同等,应在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权属、许可及利益分配、以及后续改进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权属和使用等。 专利法(2020年修正)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、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,除另有协议的以外,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;申请被批准后,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。 从专利法第八条中,不难看出,在有约定权属条款的情况下,知识产权权属按照协议执行。因此,在签订合同前,双方就专利的申请权、所有权等问题进行事先沟通,并形成条款加以约定,能够有效地避免后期产生知识产权纠纷。 二、采购合同 采购环节同样面临知识产权风险,现在很多公司容易忽略这一点。在采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时,可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侵权责任承担条款,如:若供应的产品被第三方起诉侵权,所造成的损失由对方供方承担。必要时,还可要求供方签订产品不侵权承诺书,或提供所供应产品的知识产权证明,规避采购风险。 上述提供多种规避风险的方式,企业可灵活运用,若上述的几种方式都没办法达成,在采购前,企业可加强对供应商的知识产权进行调查,降低采购到侵权产品的风险。 三、生产合同 生产合同主要分为委托加工合同、来料加工合同2大类。 在委托加工中,若企业需提供技术、设计图纸等材料给生产商生产,应在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权属为我方所有,并约定相关技术材料的使用范围。在委托加工合同中约定上述内容,能够很大程度上避免生产商使用企业提供的技术申请知识产权,或泄露技术秘密。 来料加工与委托加工是相对应的,来料加工是接受需方的委托进行产品加工生产。同样的,应在合同中约定需方所提供的技术材料、图纸等涉及知识产权的材料,所有权为需方所有,必要时,需对方提供知识产权证书,或代理授权书。若无法确定材料的合法来源,可在合同中约定,若因对方提供的材料发生知识产权纠纷,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。 四、知识产权服务合同 知识产权服务合同包括委托检索与分析、预警、申请、诉讼、侵权调查与鉴定、管理咨询等知识产权对外委托业务所签订的合同。在签到合同时,需关注相关业务是否会涉及企业技术秘密,是否会产生技术成果等。 若合作过程中涉及企业重要机密文件、技术信息等,需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,需对方保密,且不能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造成损失,需承担赔偿责任等。 若合作过程中会产生技术成果、知识产权等,需在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权属内容,避免后期产生知识产权权属纠纷。
上面分别对4大类合同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了介绍,在合同中,加入相应知识产权条款,能够降低企业知识产权风险,预防不必要的纠纷。因此,建议企业在签订合同前,做好知识产权条款的审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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