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予1亿奖补!2021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拟奖补省份名单公示 | ||
发布时间:2021-06-01 09:50:38 | 浏览次数: | ||
按照《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》(财办建〔2021〕23号)要求,30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(以下简称省)在规定时间内备案了实施方案。根据财政部《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商有关部门,我局联合财政部采用客观指标,依据2019年和2020年的数据,对完成备案的30个省进行了评价,按照得分情况,拟确定北京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湖北、广东、陕西等8个省份(按行政区划顺序)为2021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省份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)。
公示期间,如有不同意见,可以通过电话、信函(传真)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运用促进司反映。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 联系方式: 电话:010—62083864、62085316 传真:010—62086561 电子邮件:ipyunying@126.com
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5月31日
注:2021年上半年启动工作,在全国范围内择优确定若干工作基础较好、实施方案扎实可行的省份,先给予0.5亿元启动资金,并根据2022年绩效评价结果确定补拨或扣回0.5亿元资金。对2022年、2023年奖补地区,依据绩效评价结果,在评价排名靠前、符合支持范围的省份中选择,并给予1亿元奖补资金。 工作目标:通过三年的时间,专利转化运用的激励机制更加有效、供需对接更加顺畅、转化实施更加充分、工作体系更加完善,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,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惠及中小企业的渠道更加畅通,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,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,具体绩效指标如下:
1.全省中小微企业接受相关主体转让、许可、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、成交金额、实际到账金额及年均增幅; 2.全省高校院所专利转让、许可、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、成交金额、实际到账金额及年均增幅; 3.政策惠及的省内中小微企业数量及其营业收入、就业人数增长幅度; 4.全省相关中小微企业专利产品备案和相关专利实施情况; 5.全省专利质押融资金额及年均增幅,专利质押项目数及年均增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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